泉州高速连环追尾伤亡详情最新报道

更新时间:2018-06-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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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是事故发生的高频段,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因为地面湿滑容易发生打滑而改变方向撞向周围的事物造成悲剧。近日就有一则雨天连环追尾事故的发生。 沙厦高速泉州段A道(沙县往厦门)K143处(过德化收费站7公里),一辆危化品车(空车)撞上护栏,引起多车辆连环追尾,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德化入口仍在交通管制,沙县往厦门方向车辆请从德化下高速。 据现场的高速交警介绍,共计20部车发生事故,除了4部小轿车,大部分为载货货车。现场,消防、抢修等部门均在现场施救,吊车繁琐,比较复杂,因此需要管制的时间比较长。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多部车辆损失惨重。同时,事故现场第一部车为空危化品车,不存在泄露问题。有一名网友侥幸说,每天都跑这条高速,只有故事发生当天休息了,真是捡回一条命! 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确认中。大部分追尾车辆是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导致的。由于沙厦高速车道仅两道,部分路段甚至无应急车道,多路段集山区、弯道、长下坡等多重复杂路况。开车时,一定要保持较大安全车距,降低车速,近期雨天较多,路面也较为湿滑,通行还需谨慎。 追尾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1、驾车时精神不集中(接打手机); 2、雨天道路湿滑; 3、车内物品卡在刹车踏板下; 4、捡拾车内物品; 5、临近路口未减速; 6、着急赶路连; 7、未保持车距; 追尾类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以上就是泉州高速连环追尾相关资讯以及追尾发生的原因,大家驾驶汽车的过程中一定要细心,不要为了刺激加速行驶,注重交通安全问题是为自己负责更是为他人负责。